八、保障机制
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持续推进和创新发展离不开相关机制的保障。本指南从组织架构、资金投入、人员培训、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保障机制进行规定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。
(一)组织架构
1.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,加强对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;
2.学校领导应具备良好的信息化意识、信息化决策与规划能力、信息化组织与管理能力和信息化评价能力;
3.设立学校信息化主管职务,建设一支专兼结合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队伍;
4.地方电教部门或主管部门参与本地数字校园建设的组织、实施和指导工作,保障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有序进行。
(二)人员培训
1.凡符合条件的在任教师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,并达到合格要求;
2.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;
3.学校积极开展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各种培训,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技术与信息化素养。
(三)制度建设
1.建立完备的数字校园管理规章,包括校园网络管理、多媒体教室管理、校园电视与广播管理、教师培训管理、经费管理等;
2.制定鼓励教师进行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政策,落实信息化教学的常规化;
3.建立学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和制度,鼓励教师、学生、管理人员携手共建优质的、个性化的校本资源库。
(四)资金投入
1.数字校园建设经费应列为区域教育事业专项经费;
2.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包括必要的数字校园运维经费,并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;
3.硬件、软件(含资源)和运维(含培训)的经费投入要比例合理。要加大软件资源应用和运维培训方面的经费投入。